法律问答

信用社上班,小产假扣不扣绩效工资?

妇幼权益
2019-09-16 01:49: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工伤医疗期间不再计发工资,而是按照规定标准领取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按照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工资发放.工伤医疗期限根据轻伤和重伤的不同定为1--27个月,严重的工伤需要延长医疗期限的不得超过36个月.不应该扣 职工工伤医疗期间不再计发工资,而是按照规定标准领取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按照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工资发放.工伤医疗期限根据轻伤和重伤的不同定为1--27个月,严重的工伤需要延长医疗期限的不得超过36个月。
  • 按照劳动法律规定,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只要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如果因你的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注意:造成经济损失须有证据,仅仅是工作失误未造成损失的不算)应当赔偿,但每月扣除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你工资收入的20%且剩余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可以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金)。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都对用人单位依照法律和合同约定向劳动者足额、及时发放工资做了规定,不得随意克扣和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得将扣发工资作为处理职工的一种处罚性手段。

  • 1、如果你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如果你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你的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