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4号晚,因为值日冲突,与宿管发生口角,他先动口动手,当时并未报警,但有被打图片,昨日又与他发生口角打架,他已报警,我该怎么办

暴力伤害
2019-09-17 06:41: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造成轻伤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了,属于自诉案件,即公安局可以起诉,公安局也可以让双方协商,赔钱了事。老板如果不原谅,非得让员工被判刑,员工也没办法。判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判刑时的轻重根据认罪态度、以及造成的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判断。刑事拘留后3日内提请批准逮捕,可以延长4日,检察院7日内作出逮捕的决定,逮捕后24小时内会通知家属或单位,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2个月,然后到检察院程序,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然后就到法院程序,法院收到案件后10天后才能开庭,1个月之内审结
  • 受到故意伤害或者殴打,受害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具体情节立案后依法进行侦查,收集证据进行破案;受害人可向公安部门提供有关的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查明事实和真相,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