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差一年未到期我被撤离工作地的原单位转给新单位,原单位未提前30天书面告知,工作已满三年,想向原单位提出经济赔偿,如果与新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是否意味着我接受这种安排从而不能向原单位要求赔偿了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9-17 16:30: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因为合同到期属于双方均知道劳动合同截止时间的问题,法律并未规定续签应该由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是否续签问题,即在法律上,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是否续签的义务,因此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用人单位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实践中,对劳动合同到期续签问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有提前提出续签的权利,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续签劳动合同。
      如果双方均未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也未事实延续,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你的情况,可以得到相当于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1.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不收费用)。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5、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6、不按照规定解除合同的,支付双倍的解除合同的补偿金。
  • 单位违法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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