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资纠纷问题,我想咨询下,就是老板主动要求员工辞职,但是发工资的时候,却说,迟到扣完了

2019-09-20 09:29: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1】因为工伤左手碗粉碎性骨拆,老板给劳动者三个月工资,是否合理,应该看工伤治疗情况。【2】工伤事故应该做工伤认定。伤情稳定期,影响劳动能力的,去做伤残鉴定。因为工伤不能工作,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受到工伤的伤害30日内申请工伤鉴定。单位不申请,劳动者及其家属可以在一年内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受到工伤的,享受工伤治疗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工资纠纷是劳务纠纷的一种,劳务纠纷还包括工伤,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医保、失业、生育、养老),劳动合同等纠纷。
    劳动仲裁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收到调解书第二日起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只要不超过最后期限即可。
    法院一旦执行,没有期限!法院会用很多办法,如查封帐户,查封不动产等手段来完成执行。只要法院发现公司有能力偿还工资,法院会马上执行,先行偿还工资。如果公司恶意逃避责任,将厂转让,法院会依法宣布此行为无法律效力。
  • 怎样辞职最好?应当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用人单位,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在按常用的提交辞职信方式发生困难时,建议职工以邮寄等方式,并保留邮资、回执、查询单等相关材料作为证据。   怎样辞职才能更好地避免纠纷呢?   
    一、辞职信的递交   职工辞职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用人单位,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实务中,职工向单位提交辞职信,就是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常用方式。参照《合同法》关于“到达”的规定和《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职工将辞职信交给上述任何人或部门,均应视为职工履行了书面通知的义务。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履行书面通知义务,并不以用人单位的同意接收辞职信为前提条件。但是,鉴于“书面通知”是职工合法辞职的法定义务,在发生争议时,由职工一方负担举证责任。职工如何证明履行了书面通知义务,确实需要注意书面通知的具体方式。在按常用的提交辞职信方式发生困难时,建议职工以邮寄等方式,并保留邮资、回执、查询单等相关材料作为证据。   
    二、注意辞职时的各项应得的赔偿   职工主动辞职与“被迫辞职”,这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职工提出辞职要求并与单位协商达成一致的,和职工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列的过错行为,导致职工辞职的(就是通常所说的“被迫辞职”),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比如,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年终奖根据各单位的不同规定,可分为业务奖、全勤奖等不同类型,一般均是对过去一年工作表现的考评奖励,职工离职与年终奖发放无关,除续签劳动合同的奖励外,单位应当支付给职工。   
    三、注意自己是否是“提前辞职”   与《劳动法》及相关规定明显不同的是,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本法第22条(服务期违约金)和第23条(竞业限制违约金)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90条还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谓“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指职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
    36、
    37、38条的程序性规定或者是第22条的服务期限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职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提出辞职协商,或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书面通知辞职,均是职工合法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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