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年5月开始在一家贸易公司做文职类工作到今年9月,因为那家公司不是很正规,没有社保等基本福利,更是连签劳动合同都没有签。9月3号我因为有事所以辞急工走人,因为工资发放都是这月底发上月的,所以9月底我开始打电话催工资,老板一直推脱,说要扣工资什么的,问他什么时候能算给我,他就借口忙挂掉。我想问下:没签劳动合同按劳动法规定,是不是应该在那工作的每个月都要付给我双倍工资?他现在扣我工资合不合法,应不应该扣?是不是应该补交社保等?盼答复,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9-23 09:45: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先协商,协商不成,那么建议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法律规定员工辞工应提前30天通知单位,但并没有规定急辞工可以扣除工资,所以扣除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如果急辞工给单位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劳动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 辽源征收安置费计算,首先需确定被征收土地的类型、面积及涉及的人数。对于农用地,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来计算;对于其他土地,则依据相应的补偿标准。同时,要考虑年产值和补偿倍数,确保被征地农民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具体操作中,应与当地政府协商,明确计算方式和支付期限,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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