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知道工伤十级后期赔偿那些标准

工伤索赔
2019-09-24 09:5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十级伤残的可以得到以下赔偿
    1、医疗费:【30条3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0条4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费:【30条4款】【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食宿费:【30条4款】【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康复性治疗费【30条6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2条】【国家规定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工资、福利:【33条
    1、2款】【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
    8、护理费:【33条3款】【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
    9、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7个月本人基本工资【基金支出】
    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10级1个月,以本人工资为基数】【基金支出】
    11、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4个月【单位支付】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对五级至十级残疾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五至六级残疾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或者在用人单位关闭破产时,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六级计发四十个月,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七级计发六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
  • 工伤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对五级至十级残疾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如果是在合同期内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还要另外赔偿给你。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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