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领结婚证,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男女双方名字,女方有这个资产吗?

2019-09-25 13:44: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住房过户需要需要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一起和买家到场签字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无法到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指定中介为代理人代替签字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配偶的名字,如果没有声明是对双方的赠与,将视为赠与一人,离婚后财产归登记方,具体要看实际情况: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婚前房婚后产权证加名字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 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并没有形成法定的婚姻关系,仅仅为同居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本案中,由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房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一方可以证明房产的出资即购买,只要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房产归个人所有,对方无权主张分割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