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一家公司上班6个多月,后来被组长劝退,让我签离职单,没签合同,我想问下我还能拿到赔偿金吗?(离职单我已经签字了)

2019-09-25 14:24: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 1、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违法,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
    2、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有明确处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从其入职满一个月后第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最高不超过11个月。
    3、未满16周岁的才属于童工,用人单位(除艺术类特殊单位外)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属于违法。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属于未成年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如果已经被劝退了,那么严格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来谈了。 首先,千万不要签主动离职的辞职报告 其次,就算协商一致也要写明单位应当补偿多少金额。 补偿金的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应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 正规的来说,劳动者到一个单位工作,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离职的时候也需要依法提前30天或3天书面通知单位。 关于没签合同离职,需要具体分析,例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也要依法提前告知单位辞职   虽然单位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你仍然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   
    2、当然,同时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可以转化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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