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四个人合伙开了个公司,我和另一个都是10%的股份,但是不在法人内,当时我投了五万,另一个也是。现在公司效益很好。可我不想做了,想拿回我当时投的钱和这两年的分红,但是老板一直说没空,就是不给我钱,还有这两年所有的工人都没有社保和公积金,我想通过法律途径。但是又不知道怎么办

2019-09-26 14:57: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人出资比例决定股金盈利的分红,合伙人只要参加公司管理业务营运的都要有工资的,不管有无盈利都要发放,按照工作职务分工不同来发,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其所发放工资应当计入公司营运成本。
    这样有利于合伙人日常生活费用保证,同时在公司可以体现按劳取酬的工作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七十八条有限合伙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第七十九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第八十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第八十一条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八十三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八十四条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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