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急请求律师帮忙,我与朋友合伙开汽车美容店的,2015年8月份,因意见不合,在9月初拆伙,以转让转让股份方式,合归我本人,当日已签好拆伙协意,但对方没有交齐关于店铺的押金单,同之前签的合伙人协议,口头说忘记了,改天拿 过来给我,我相信了,可以一日推一日以忙为由,到现在都没有拿给我,对方还有属他的个人物品一直都没有搬移摆放在仓库,请问可以点样处理?

股权转让
2018-08-28 12:5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三十条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 入伙、 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第三十三条 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 依法经核准登记, 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三十四条 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 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 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46.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 一、普通合伙人转让份额法律规定

      
    1、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需要各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发生法定情形需要退伙的,可以提前30日通知即可。

      
    2、有限合伙人向外转让,提前30日通知。参见《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六)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股份转让也可以成为兼并的一种手段。它与上市公司的收购的不同点在于:

    1、转让的股份可以是上市公司的股份,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收购通常是针对上市公司的股份。

    2、股份转让不一定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而股份收购通常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

    3、股份转让是“一对一”的谈判,不需要在特定的交易市场进行,股份收购是在证券交易所这个公开市场上进行的,收购人是特定的,出售股份的人是不特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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