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刚买回来的海信49寸液晶电视,开箱发现电视机上边框装歪了把屏幕上方中间长约15cm,宽约8cm面积顶起来了!还出现了裂纹。找商家,推脱说当时不验货,不能换货。找400售后,看了一下,给了个“自己开箱屏裂”,不予保修。换屏要2000块!难道这种明显是厂家出现的质量问题,就仅仅因为一个“没当场验货”而把所有的责任推给客户吗??消费者权利何存?

消费者维权
2019-09-29 06:21: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如果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因对方违约行为而不能实现的,买方可当即拒绝接收并通知解除合同。《合同法》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 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
    ”此时,买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卖方时,该买卖合同即告解除。
  •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内在质量所承担的义务可以概括为默示担保义务和明示担保义务两类。所谓默示担保义务,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本法规定的“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是产品质量最重要的默示担保条件之一。所谓明示担保,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对产品的性能、质量通过直接表达意思的语言或者行为作出的一种保证或承诺。
    本法规定的“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即是明示担保义务。
    一般产品质量责任,又称瑕疵担保责任,是指违反上述明示或默示的关于产品的质量保证和承诺,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由于这种民事责任是基于合同关系发生的,因此这种民事责任是违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有以下九项权利: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得到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取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利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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