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4s店定了一辆车,但是按揭不办理不下来(购车前说好的按揭办理不下来给退的)4s店的工作人员也答应给退定金,但是过了10多天4s店又给我说可以办理按揭了,他们打好关系了,但是现在我不想要了,4s店说我违约不给退定金

2018-08-28 14:4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贷提前还款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分期违约金怎么算的是需要根据车贷合同上的相关规定执行的,每一份车贷合同上都会就提前还款的相关事宜做详细的交代,一般情况下汽车贷款在达到一定的时间规定内即可进行提前还款,并且没有手续费,而如果是在没有达到这个规定期限就进行提前还款的话,则是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的。因此除特殊情况外,如果汽车贷款时间还没有太长,并且提前还款还需支付手续费的话,建议大家都没有必要给汽车进行提前还贷。
    值得一提的是《提前还款申请表》一经借款人银行确认后便不可撤销,并作为借款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贷款人不论任何原因,未能按照其向借款人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申请中规定的日期与金额,提前还款则视为逾期还款贷款人按借款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对于购车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于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而“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如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立约定金等。我国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1、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2、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 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对方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交易过程中在签订买卖合同前签订交定金并不是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