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2年前离婚,孩子跟母亲,现在父亲恶意透支信用卡,被银行起诉,宁愿坐牢也不还款,对孩子有什么影响?

离婚
2019-10-02 06:55: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信用卡诈骗(又叫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其发卡银行信用卡帐户上资金不足或已无资金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持卡人仍可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
    信用卡的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消费信贷、即允许持卡人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先行消费,以后再由持卡人补足资金,并按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在我国各发卡银行一般均规定允许持卡人在一定限额内进行短期的善意透支。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最新司法解释)
  • 信用卡透支不还可能带来三个后果,其中包括发卡行计收复利、加罚滞纳金,持卡人逾期不还款必然会加重自己的财务负担;在人行征信记录上留下“信用污点”。有关信用卡透支不还的后果   信用卡透支不还的后果是怎样?   信用卡透支逾期不还的三大后果:   
    一、发卡行计收复利、加罚滞纳金,持卡人逾期不还款必然会加重自己的财务负担。   银行与用户之间成立有效信用卡合同关系,用户的信用卡透支不还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按合约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根据合同,败诉的市民不仅要支付信用卡欠款本息,还要支付利息、滞纳金等其他费用。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还必须按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的利息。   各家行滞纳金征收比率虽然不同,但比值不低,如果持卡人较长时间逾期不还,日积月累的话,发卡行计收的复利和加罚的滞纳金,将成为持卡人一笔不小的财务负担。   
    二、在人行征信记录上留下“信用污点”,在办理其他信贷业务时会被银行同业集体拒之门外。   2006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启用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并逐步升级完善,现在全国范围内的各银行都已进行联网查询,如果持卡人或借款人有恶意拖欠钱款、透支不还、还款记录不良等行为将会被记录在数据库中。届时该客户如若想进行贷款买房、购车或办理其他信用卡等事宜将很有可能会被各家银行作为“污点分子”而集体拒绝贷款。   
    三、持卡人将接到发卡行或其代理机构的持续不断地催收通知,可能被诉讼到法庭,甚至面临牢狱之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信用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属于恶意透支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果在银行催缴的通知到达后你依旧不履行相关义务,那么一旦提起诉讼,你不仅要缴纳巨额罚款,而且还将面临失去自由和名声的可能。   法律小提示:   信用卡消费作为一种积极健康的理财方式是可取的,但若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不理智心态,甚至养成透支习惯,则会面临种种不良后果,甚至承担法律责任。这既不利于持卡者的消费理财,也不利于社会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根据规定,持卡人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这种行为就会被定义为恶意透支,将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大家在办卡、用卡时一定要量力而行、理性而为。 信用卡被盗刷怎么办? 信用卡欠款逾期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 1、只有信用卡诈骗罪,没有恶意透支罪,恶意透支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之一。
    2、银行起诉仅能在民事权利范围内起诉,主要是依据合同约定。
    3、如果她确实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已达12万元,且经催收后仍不归还,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了,可能会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还要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等等。如果自首并积极归还欠款,可能会从轻或免除处罚,具体要看情况。
  •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涉案六万元,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中“数额巨大”标准,依法量刑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量刑是很重的,建议尽快归还。法律依据:
    1、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
    2、《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