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家租了一栋房子,开始谈的时候说不涨价的,但是房东没有签合同,现在他要求我们10.1前搬家,但今天下雨,在早上六点左右,房东直接把我们家门锁砸掉,然后用铁链将我们锁在屋子中,这种情况是谁的错

2019-10-03 01:4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建设工程合同应该采取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你们双方之间成立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2.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3.对方作为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尽快支付工程款,否则构成违约;
    4.您可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此外,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租赁合同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是指当事人双方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租赁形式。  不定期租赁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约定的期限不明确的租赁形式,它包括确定的不定期租赁和推定的不定期租赁。  根据《合同法》,推定不定期租赁包括三种形式:amp;amp;
    一、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三、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经双方补充协议,或按合同其他条款以及习惯等方式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房屋租赁是受市场经济影响的产物,出现房子到期,房东老板要求租金翻倍的情况不计其数。出现如下情况时,应沉着冷静应对,切勿冲动。
    1、要找到上一份租赁合同,细读每一条条款,看看中间是否有条款对你有利。
    比如房子到期后,有优先权租赁,或者是租赁的价格应该参照附近市场价格等。假如出现以上情况,大可不必着急,了解附近的房子租赁价格和租赁合同,拍照保留证据,作为与房东洽谈的依据。
    2、假如没有有利条款出现,应实事求是的和房东分析。虽然说是租赁是你情我愿,是市场决定。但是人和情也是必须考虑在内。
    3、房东老板不肯再做让步,那就赶紧找合适的地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把对你有利的条款加入进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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