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假如父母要离婚(母亲提出的原因挺多的...),但是家里有3名子女,大儿子23岁,二儿子13岁,一个女儿13岁,有两座房产其中一座是家里的老宅子爷爷留下的(爷爷奶奶已经去世),另一座是后来买的,但是房产证上老宅子是父亲的名字,后买的那个是父母两个人的名字,原本说好的两座宅子大儿子和二儿子一人一座,现在双方离婚,父亲要求离婚前必须把房产过户给大儿子和二儿子,但是母亲不愿意,那这房子怎么解决,他们能离婚吗?

离婚
2018-08-28 22:38: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已经过户到你名下,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了,不必担心,他轻易拿不走。你说他反悔,是之前他同意?之前同意,有公证在,现在反悔也没用。他说房子是父母给他的,让他拿出证据来,遗嘱,有有效的遗嘱他才能先申请撤销之前的公证然后改变过户登记才行,但公证不是轻易能撤销的。
    如果他没有证据,只是他自己说,是没有用的。不用理他,如果他骚扰你还是侵占房子,你可以打报警。不过,都是亲兄弟,你最好尽量和他协商,看看他有什么证据吧。
  • 先分割出遗产,如果准备过户到一名子女名下,在世的一方放弃继承,并将自己的财产赠与或买卖给子女,这样子女就成唯一的继承人。整个房产就可以过户到一人名下。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首先父母不能单方过户财产给子女,需要父母一起签字办理过户。其次,父母过户财产给已婚子女,如果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子女夫妻俩的,就属于子女夫妻共有财产。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子女夫妻俩,或明确表示赠与子女个人,这财产属于子女婚后取得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3有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