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单位在2000年给员工买断工龄,当时也没协议的500元每年算的,现在企业转型又要买断工龄,而且是单位单方面买断工龄的,也没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我们原来星期六上班也只记3个小时的,现在清算要怎么样算才合理啊?

2019-10-03 22:5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断工龄”是指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
  • 计算工龄的方法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约17摄氏度)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约38摄氏度)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 所谓“买断工龄”的做法,充其量是一种企业支付高额经济补偿,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职工与企业解除了合同,结束劳动关系,只是与原企业作了了断,它对职工未来就业不产生丝毫影响。赔偿标准是:
    (1)2008年1月1日之前,按照实际工资标准计算月收入×实际工龄年数(满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计算为
    0.5年;满六个月不满12个月的计算为1年);
    (2)2008年1月1日之后,按照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月收入×实际工龄年数(满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计算为
    0.5年;满六个月不满12个月的计算为1年)
    (3)2008年1月1日之后,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市平均工资三倍的,直接按照三倍标准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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