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二手房买方,我和卖方都同意解除合同,中介是否应当退还我定金

2019-10-04 08:33: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方违约可以起诉解除合同。协商不成诉讼解决追究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合同违约责任首先是违反有效合同的责任,其次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违约责任最主要的有:其一,违约责任以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受损失为主要目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形式,故具有补偿性质。
      其二,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其三,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不是人身责任。 其四,违约责任可以约定(如约定违约金、约定定金),也可以直接适用法律的规定(如支付赔偿金、强制实际履行等)。
  • 找中介买二手房怎么防止他们吃差价  
    1、最好是三方见面、透明交易  房屋买卖十分复杂,所以在交易前应与对方有所沟通。在交易时,最好能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都见面,做到透明交易,就不会吃亏上当了。  
    2、不见面也要看委托代理合同  如果在无法见面的情况下,也应该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卖方或买方的委托合同,一般委托合同中会写明价格及中介代理权利范围,这就有利于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另外,应要求中介公司出示一系列证明,并在合约上清晰注明交易双方的详细个人资料,若发现合约上某些项目不符时,买、卖方应咨询清楚所有问题才可签下自己的姓名。  
    3、查看相关证件辨明真假房源  对于卖方来说,如果中介公司提出现金收购,一定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防止中介公司在没有办理手续之前,将房子卖出从中赚取差价。而对于买方而言,要警惕假房源,有些仅是房托并非真正房主,如果在没有查看相关证件及辩明真假房东之前就交了定金,而中介公司又谎称房子被卖走,到时定金也难退回。  
    4、不让中介公司代理两方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不要委托中介公司代理买、卖两方,而是尽量让中介公司仅代理一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委托方的利益。  
    5、多方了解信息  之所以被吃差价,与买、卖方不了解房子的信息也不无关系,周边房子的价格是多少?近期房子是否会升值?只要了解了这些,就可以大致估出房子的价格。这样,才不会以较低的价格出售,或以较高的价格购买,没有了被吃差价的可能。  
    6、请行家参考  买、卖房屋之前,请房地产专家、律师,或者一些很有买、卖房屋很有经验的人参考。
  •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17条则规定了解约定金,具体为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可见解约定金是以定金的交付为代价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一种方式,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了解约定金,则任何一方均可以定金损失为代价解除合同,然而合同解除后依然适用过错原则,因此造成对方损失的,按照过错程度予以赔偿损失。
  • 中介费是居间介绍的费用,只要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或者开始用工一般不予退回,当然如果双方的居间合同里约定可以退还的,那么按合同处理。所谓的居间费用是指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
    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因此,一般不予退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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