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伤停薪留职期,我的工资厂里应该发多少给我 ,

2019-10-04 12:45: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资条可以作为工资收入的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基本原则,当事人对于自己主张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来予以证实。劳动者提出工伤赔偿的工资计算标准,就要承担对主张工资数额的举证义务。
    根据《劳动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公司发少工资,首先同公司协商解决,这样最快;如果无法协商,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以威海市为例关于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规定
    《威海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享受停工留薪期的条件、确定留薪期的标准、办法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为规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近日,我市制定出台了《威海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对享受停工留薪期的条件、确定留薪期的标准、办法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但由于对停工留薪期的长短和标准等没有明确的规定,引发了大量争议案件。为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稳定,维护职工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日前,威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鲁政发[2003]10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威海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有关问题的通知》(威劳鉴发〔2006〕1号)。
    《通知》对停工留薪期进行了明确界定,规定了享受停工留薪期的条件和鉴定标准等。结合威海市近年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实际情况,《通知》将需要鉴定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的不同伤害部位和组织器官分为外科类、眼科类、精神类、耳鼻喉类、职业病类等五类,根据每类伤害伤残程度的不同,确定了长短不等的停工留薪期。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和情况特殊的,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医学专家组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2个月。对于多部位或多组织器官受到伤害的,以对应停工留薪期中最长的期限作为该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各受伤部位停工留薪期的时间不得累加。
    遭受原发性损伤引起感染及并发症的,根据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可以在原停工留薪期基础上增加2个月。所受伤害部位或组织器官未列入本标准的,以临床治愈或者经治疗相对稳定时间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特殊情况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认。《通知》对劳动能力鉴定查体时工伤职工不同伤害部位及组织器官分科类地规定了必需的医学检查项目,并规范了查体医生的查体记录和医师诊断意见的物理描述方式,既为做出准确的鉴定结论提供有力的医学依据,又降低工伤职工的查体成本。
  • 死亡时存的工资属于遗产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指死者生前所留的合法财产,因此,死亡时存的工资属于遗产。

    遗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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