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跟某贷款公司贷款,本金 是13000,分了30个月,每个月还837。开始不懂就贷款了,后来发现他有很多收费,有月客户服务费,月贷款管理费,月手续费以及利率。还了有一年,发现越还越多,加上出了点事情,有3个月违约。然后贷款方有一个所谓的法务部人员联系要求还剩余全款14000多,比一年前贷款的本金还多,我让他给我一份合同责任条款也没有,而且合同上也没说违约要偿还服务费,管理费等。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各种服务费管理费用给么?这种合同合理么?

2018-08-29 06:35: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如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你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相当于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你到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未满6个月的,发半个月。

  •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本身就是一种违约条款,逾期利息即是违约金。所以违约金是可以以事先确定具体数额的形式约定,当然也可以以逾期利息形式出现。
    3、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利息,在合同中或判决、裁定书中会有支付时间,违约金及利自的计算方式与额度、违约金支付标准利率的比率约定或判裁定项的,计算时间从到期的次日开始计算。有的合同或判决裁定也会约定或判决裁定计自起始日期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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