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公司签了5年劳动合同 现在第二个年头 我现在怀孕两个月 跟公司说想请两个月假 (医院不给开保胎假条 我网上开了个保胎假条) 交给了公司 公司以无故旷工为由要开除我 可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8-29 06:53: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给予职工除名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话,需要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因此公司开出应当符合我国劳动法的条件,否则就应当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 当发生无故开除员工时,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
    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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