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5.12.24日在国大地产与卖主签定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现该办理解押过户,房主拒不配合,经中介多次催促后,卖主通知说房子不卖了拒不承担违约金。我该怎么办?

其它
2018-08-29 08:14: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我来为您解答2017年二手房卖方非主观意愿违约怎么办这个问题 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 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 面对违约有双方协商和依法裁定两种解决方式:

    1、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反悔此次交易,从而违约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那么守约方如果也同意解除合同,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是支持的。具体赔偿方法为:计算房屋差价,转售利益和守约方的赔偿要求,综合考虑之下,违约方将赔偿金额赔偿给守约方。

    2、一方坚决履行合同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合同一旦签订就具备了法律效应,不是随随便便轻易的就能更改的,如果一方违约,但是另一方拒绝违约方的赔偿,严格要求按照合同继续执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守约方的要求也将得到法律的支持。
    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对于违约方确确实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有两种方法:

    (1)双方能够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

    (2)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又分两种情况:

    a、原则上可比照同等同级别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来确定利益损失与赔偿。

    b、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评估应最大限度的以保护守约方的利益为出发点,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
  • 买卖合同的签订方应当是买方和卖方,合同可以约定房款总额、付款方式、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时间及出卖方不履行转移登记,买受方可以享有合同解除权,并可以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最好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并用所购买的房屋办理抵押登记,作为买受方因出卖方违约解除合同后,购房款的返还及违约金的支付的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