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子合同我不签字对方盖章这样有法律效益吗

2019-10-06 15:15: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电子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相应的要件:
    首先,订约人的主体是双方或者是多方当事人,合同的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其次,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最后,合同的成立应该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 您好,电子合同也属于合同的一种,只要满足了合同的成立要件,有明确的要约和承诺,即视为成立。 如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电子协议。《合同法》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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