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申请离职,公司不让办离职手续,还扣工资,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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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正常辞职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行为。
辞职不需要单位同意。也不是必须填写公司的辞职书。
一、正常辞职。依据《
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你提前30天书面提出解除
劳动关系,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二、快辞。单位存在《劳动
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例如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的,你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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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离职手续是可以办理自己缴纳社保的,离职手续和你自己自己缴纳社保是没多大关系的。
一、如果单位给你缴纳社保了,你离职了,单位还没给你的社保停掉,还再继续缴纳,那么你个人就不能办理继续缴纳手续了。
二、如果你离职时,单位已经停掉了,那么,你自己可以去社保中心办理,但是,有个前提条件,你必须是当地社保中心所在地的户口(也就是,本地户口)才能缴纳,外地户口,个人是不能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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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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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劳动者实习前有约定公司不需支付工资,否则公司要给劳动者发放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实发工资,公司不同意的话就去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一般都可以要到的。前提是劳动者要想办法证明在这个公司工作过,而且证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可以用录音资料、考勤资料等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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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