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2003年进一家外企工作的,2005年被提干,?2008年4月被调至该企业的另一分公司工作,?2009年8月我交了一份辞职申请,但当时公司未同意,而是当月以调令形式把我调至该企业新筹建的第三分公司工作,我上了不到一个月班,公司领导以我试用期不合格将我辞退,这三家公司是同一个老板的,我的工作性质一直没变,我工作的六年半中,该企业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未按照规定为我缴纳社会保险,同时,该企业违反劳动法规定,实行十二小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也正常上班,但从未支付加班工资。请问我可以申请仲裁要求一些经济补偿吗?被申诉人写谁?太多了!第二个分公司还是外省的!需说明的是,我的辞职申请当时没拿回,但也没有办理相关的辞工手续,调令现在公司也故意不承认,但我进新公司时并没有办理任何新入厂试用手续,这所谓的试用期成立吗?我们公司跟劳动局有很大关系,请好心人帮帮我!谢谢了!

仲裁
2019-10-13 14:09: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有限公司为例,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除一人有限公司外皆可以在两年内分期缴纳,而不需全部缴纳,但首期出资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设立有限公司涉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安排,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或草拟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
    有关事项可以参考本律师网站文章:制定公司章程需注意事项、公司设立的出资方式。
  •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被辞退没有补偿金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单位退还健康证、押金,补发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申请劳动仲裁,应如何举证?
    1、举证责任分配。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因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举证不能的后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举证期限。当事人举证应当在案件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前或仲裁庭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在此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材料的,不予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申请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应当在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前提出,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应在答辩期间内提出,对此重新指定举证期限;申请人在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后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的,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4、证据形式。当事人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当事人应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提供外文书证或外文说明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仲裁庭和当事人的询问,证人不得旁听仲裁庭审理。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应提供证据的复印件交仲裁庭存档。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有效的手段,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则失去了胜诉权,在仲裁过程中,需要劳动者进行举证,举证也有期限的限制,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供补充好相关证据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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