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这边朋友看的房子,签订了一个租房合同,押一付三,钱已付,然后合同开始的甲方是一个名字,最后签字的甲方又是另外一个人,合同中没有涉及到第三方经纪人的问题,请问这个合同算数吗?

2019-10-19 10:33:4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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