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2012年借出去1万6千元,但是现在都没要来,打他不接,加他微信被拉黑,后来今年过年的时候才找到他的住在址,才打了一张借条给我,说农历八月份还我一万,不过我给他打电话他不接,发微信也不回,我该怎么办才好呢

2019-10-21 06:14:5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所打的欠条,应认定为是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的权利义务关系,合法有效。
    但是,如果双方是因离婚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形成的债务,并私下达成了协议,那么该协议产生于夫妻关系之中,又分离于夫妻离婚关系之外,如果未能在离婚调解书中加以载明,当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时,另一方就很难实现自己的权利,到头来,有可能双方重新进行离婚后的财产诉讼。
    夫妻双方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一致,应当将财产分割情况具体写在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中(如写在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中,法院生效的调解书中),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得到法律的帮助和支持,最终实现自己的离婚财产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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