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又买新房,产证上写了夫妻双方和女儿的名字,离婚怎么分。

离婚
2018-08-30 10:34: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婚前借的钱是你个人债务,但你丈夫应该按他所占夫妻房产份额的比例偿还你用于支付房产首付款的一部分钱。婚内给婆婆建房的钱,如无证据证明你夫妻是参与共同建房则不能分割婆婆的房产,只能作为夫妻共同债权向婆婆要回借款,该债权你可分得一半。
    若你丈夫不承认分居的事实,你们又没有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则你单独支付的按揭款、家庭开支等都视作系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难以向他追讨,只能协商解决。现住房如何分割,你也可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只能诉至法院,最终由法庭根据综合情况作出判决。
    建议你先协商,取得对方承认分居和同意承担部分按揭款及家庭开支的证据,并留意收集有关共同财产的证据,以利后面万一不得不起诉离婚。
  • 由于该房产是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婚后卖掉的增值收益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产,应该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对该房产有过书面约定的,应该按照约定办理。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婚前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变卖后所得的钱也即是个人财产,在婚后用这笔钱购买的房屋,只是从现金转化为房产,仍然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但如果这笔钱不足以购买新房,而是加上夫妻共同财产才足够的,那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在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