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36岁,在当地一工厂上班,上班期间和同在工厂上班的修理工发生口角,他先骂人后我退了他一下之后他用板子朝我眼部打了一下,缝了7针。问医生好像够不成轻伤害,但是缝合后脸上会落下伤疤。我报警了,对方的意思只赔偿我医药费,这合理吗?

2019-10-22 19:03:5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在受到他人危害时自卫,给他人造成轻伤害时,需不需要予以赔偿并付法律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也不用赔偿。
      
    2、如果是属于正当防卫且没有超过必要的防卫限度的,虽然造成对方轻伤害的,但仍不需要不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3、除上述第一种情形外,防卫过当造成对方轻伤害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也要承担适当的的民事赔偿责任。
      《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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