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5日购买一套二手门市房。当天付了全款。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因为当时税务部门营改增无法开发票。耽误一段时间。于当年5月份交完税后去过户。发现房屋于4月22日被法院保全。请律师向法院申请解封。至今日已快三年法院也不肯解封。各种理由推三阻四。我由于是经营的原因急需装修。该怎么办?这种情况我能赢吗。不装修生意就马上快黄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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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开发商必须给你提供发票,
一、证明你交清房款
二、办理产权证时必要材料之一,三就是开发商出售商品缴纳税收的凭证。一般不动产发票一式四联(存根联、收款方记帐联、付款方交款联、办证联)后面两联由开发商盖上不动产发票专用章后交由购房者保管,办证时用,另外开具不动产发票的同时还有一张缴纳契税凭证也就购房者保管,办证时也要用到。在卡发上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发票也是要求他进行违约赔偿同时承担
违约责任是一项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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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