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两个因为吵架,我先推了别人一下,他就用钢筋打了我,然后我就把他按在地下防止他继续打,期间我没有打他一下,有证人,就是把他按住他的头在地下擦破皮,他去医院检查说是轻微脑震荡,这个事情是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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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时候医疗机构有跟当事进行协商的意思,但是,双方对于患者人身的损害是否构成
医疗事故,构成几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在患者人身的损害中负有多大的责任,患者现在的人身损害跟患者原有疾病之间的关系有多大存在很大的分歧,这时候,就需要双方
共同委托医疗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然后,双方根据医疗鉴定的结果来协商赔偿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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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