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不属于婚姻关系,如何认定同居关系:
1、双方不构成配偶关系,不随时间的延长而自然成为配偶关系,这是与
结婚的本质区别。
2、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按
共同共有处理。
但有
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专有的除外。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一种准婚姻关系,也可谓是一种合伙关系,按合伙的法律规定,合伙所得应为双方共同共有。当然,下列财产应属个人财产:一方同居前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3、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这是双方能够走到一起的一种保证,也是能够继续生活下去的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