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买楼已经五年了,当时没盖好,拿到钥匙是三年前,看的模型买的,,南北通透,买的楼王,采光看着挺好,到了交钥匙才看到,楼外面的,消防通道妨碍着窗户,给挡了一半采光,,找开发商,被他们拒之门外,不让进,就去找物业,说给我们免一年物业,补偿五千,我们不同意,开发商也不见,我们该则么办吗,欢迎恢复

2019-10-25 14:13:3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开发商以楼房补偿给被拆迁户,对补偿面积与拆迁面积相等的部分需要缴纳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拆迁补偿住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68号)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被拆迁户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时,其实质是以不动产所有权为表现形式的经济利益的交换。
    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所拥有的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给了被拆迁户,并获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应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被拆迁户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时,其实质是以不动产所有权为表现形式的经济利益的交换。
    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所拥有的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给了被拆迁户,并获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根据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被拆迁户以其原拥有的不动产所有权从房地产开发公司处获得了另一处不动产所有权,该行为不属于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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