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奶奶过世,爸爸的姐妹要求平分房子,法院判下,爸爸用钱给了姐妹4人,爸爸自己又盖了房子。随后爷爷过世之后不在联系,现在过去10多年了,最小姑姑没有结婚,但是一直在我们家的户口下面,回来我们家拆迁的话,有什么纠纷没有,在这么多年她在村里面的福利都是自己领取的。如果到时侯有什么问题,我们提前可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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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看户口在拆迁过程中有没有待遇.一般情况下拆迁是不讲究户口的,拆迁补偿的是对已有建筑物的拆迁补偿.而已有建筑物的规模是根据人口享受面积在计算的,所以当建筑面积大于人口享受面积时,户口就被包含了,没有任何价值.只有当人口享受面积大于建筑面积时,户口才有价值,大于部分可以享受人口安置待遇,或补钱或以优惠价购安置房.所以你自己计算一下就知道了.其他的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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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