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于今年3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已知此房出租着,房租是到6月30日到期,他们之间并没有租赁合同,原房主说只要房款交齐就让房客搬走,可是现在原房主又说这事不好办,因为房客年纪大了,家庭矛盾挺多,其儿子说一直找房子让老太太搬走,可是没找到合适的。我问过老太太,她的意思根本是不想搬!现在我户已经过了,户口也落了,就是等房子住!有什么办法能尽快收回房子,还有我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此事真的很着急!

2019-02-05 09:24: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小产权房房东也是有购房合同的,只是没有房产证而已,只要能证明是他的房子,并且你跟房东也签好租房协议,手续都齐全,各种签字手印的都齐全,是可以租的。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同时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这种类型的房产我们通常称之为“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这种房屋没有真正的产权,也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所以对于购买“小产权房”来说,是不受法律保护。
  •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承租人应搬离。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租客仍然继续居住,那就表示双方默认了两者间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方可以随时终止终止合同关系。如果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续租的,应立即搬离,如果继续居住的,房东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
    实际处理可以找一个自己的朋友,再签一个租金稍高一些的租赁合同,并多签订一些违约金
    然后通知他们搬离,最好叫上街道或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做个见证,如果他们还不搬的话,就去法院起诉原来的这个承租人,要求他们搬离,否则他们要赔偿你的损失(按这个新合同计算),还要承担你赔偿别人的违约金损失。
  •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
    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
    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 租房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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