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我不知道我朋友去打架的时候,我坐他的车去了,当我知道他打架的时候,没打之前,我半路下车回去了,在走回去路上看见他跟人打架,打完之后我跑过去,当时我朋友和对方都受伤,但是对方比我朋友严重点,我就把我朋友带去医院,就和对方在医院碰面了,对方死咬我朋友要去医院砍他,其实只是去医院包扎伤口的,后来医院医生不够,我就带我朋友去别的地方包扎了,当时警方也在,不过没和警方说要去别的地方包扎,后来我回家了,请问我有没有刑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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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医疗事故责任是过错责任
根据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 有下列情况的实行过错推定 即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就认定其有过错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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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