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被公司拖欠工资,要求劳动仲裁,在申请书上写诉求,想了解下:1、拖欠工资的经济赔偿和经济补偿有什么区别?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经济赔偿,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经济补偿?2、带薪年休假部分可以提出诉求吗?怎么计算这个金额的?

仲裁
2019-10-29 13:43: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劳动仲裁是需要企业注册信息的,到工商部门调取。
    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下列材料:
    1、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书需申请人亲笔签字并按手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须提交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证明;
    4、被申请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工商注册证明材料。被申请人是机关、事业单位或外地企业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
    相关登记证明材料;
    5、证据需提交复印件一式两份,应当一次性完整提交,附目录、编号,并装订成册;
    6、集体争议的,应推举1至3名代表人,并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7、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注册、登记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两个月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除请求支付工资外;若想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同时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在劳动仲裁期间,由于劳动者跟用人单位之间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解除劳动关系,所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还是应该要给自己发放工资,不能停掉自己工资。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的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