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外包公司工作两年多,只有意外险!公司马上就要解散只发完了工资。请问我能要求他赔偿我么?我提出了辞职,理由是工作两年多没有劳动保险,没有劳动合同!实际上有一年劳动合同,但第二年都没签.但我工作两年多了,要不是公司解散还会继续工作!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8-30 21:05: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保险个人应该承担的部分,需要从个人工资里由企业扣除。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以北京为例,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
    1.5%,个人
    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
    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
    (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
    (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 公司解散,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五)款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无需赔偿。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六)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应得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10年,就是10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助。
  • 社会保险有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其中,个人可以缴纳的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失业
    而工伤,生育必须由单位缴纳,所以无单位个人缴纳社保人员只能有三险。
    而这三险,都不具备对交通意外事故的赔偿。
    因此,个人缴纳社保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的,仅社保部门这一块是没有任何赔偿的。想得到交通事故赔偿:1,肇事方赔偿。2,自己购买商业交通意外伤害相关保险。
    如要社保的补偿,则必须被害人交通事故死亡,则根据规定,受害人家属可享受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由死者养老账户内发放,各地标准不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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