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东是失信的人,购房只有购房合同,政府部门会为此房办理房产证吗?会办理不动产吗?会给予过户吗? 签合同之前不知道房东是什么人,后来才知道房东是被法院判定失信的人,不想和这种人打交道。请律师朋友帮帮我,谢谢??

2019-10-30 23:3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房产证与不动产权证在法律的效力上讲无区别的。只是不动产权证的内容比房产证上的内容更全面。
    二、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封面和现在的房产证很像。红色封面上印着国徽,下方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的字样。不过,新证书的内页中,登记的内容更详细,包括: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内有多项防伪标记,并且标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字样。此次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土地和房屋的登记将统一,不动产登记证书,即记载房屋的产权信息,也包括土地的使用权信息。比如房屋的建筑面积、土地的分摊使用面积等。而目前的房产证中,基本没有记载土地的相关信息。

  • 1、如果婚前签订合同并支付全款,婚后才下房产证,只要证上没有对方名字,绝对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签订合同买房,婚后办证,只要房产证登记的两人名字,肯定是共同财产;
    3、婚前签订合同并出首付,马上结婚共同还贷,房产证只登记一方名字,应该算共同财产。因为首付款相对较少,还款期限较长,算共同财产更为合理。
    4、婚前签订合同并出首付,婚后还贷主要是买房者父母,房产证只一方名字,应该算婚前个人财产更合理。这种情况必须签订书面的赠与协议约定只给子女一方所有,否则视为共同财产。
    5、婚前签订合同并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但婚前首付款经婚前财产公证的具有法律效力。
  • 如果已与房东有租房合同,对于房屋可能被拆迁的信息,房东应该告知承租人。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双方合同的签订,关系到承租者的利益,并且属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是不允许进行出租的。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三)租赁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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