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3月17号晚上,在家门口的小超市买东西,其中有1包标价5元钱的瑞士卷,一包有8个,现在剩下3个,今天发现该瑞士卷已经过期半年。由于是小超市,没有购物小票,商品包装上有价签,但是没有超市名称。使用的塑料袋好像也不具有独特性,是一般小超市都会用的那种。我该如何维权,以及是否能够根据《食品安全法》148条获得1000元的赔偿?

食品安全
2018-08-31 08:20: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 关于质量产品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所以,遇到产品质量问题的,建议消费者及时收集证据,如购买时的发票,家人受伤的鉴定,产品质量缺陷导致家人受伤之间的因果关系等等,可以向对方主张侵权或者违约之诉。此外,法律还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也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也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还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甚至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综上所述,你可以依法要求卖家修理、更换或退货,如给你造成其他损失的,可同时要求卖家赔偿损失。你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组织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部门投诉,必要时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注意搜集保存相关证据,如卖家的营业资格、商品销售信息网页、卖家网店所登载的宣传照片、文字内容、销售承诺,以及与卖家之间的交易、协商过程记录等。因虚拟证据具有不稳定性,容易流失,必要时你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保全,或者在诉至法院时申请证据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释义】本条是关于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知情权的规定。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知情权,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或服务时,信息不对称是消费受到损害的原因之一。尤其是在现代科技迅猛发展的情况下,产品科技化程度越来越高,这一矛盾就越发突出。还有的经营者有意隐瞒商品信息,欺骗消费者,甚至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为此,赋予消费者以知情权尤其必要。消费者的这项知情权,是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一项基础性权利,涉及消费者的安全权、选择权等能否最终实现。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只要是与正确的判断、选择、使用等有直接关联的情况与信息,消费者都有权知悉,经营者都应当提供。
    以上就是消费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具体内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