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美容院做美容手机丢失。当时躺在床上 包就在床旁边的桌子上 过程大概一个小时之内 中间不能睁眼 做完以后发现手机丢失 当场看监控 但是只有走廊有监控 做美容期间屋里一直有美容院的人员 手机丢了后店家用不用承担责任

消费者维权
2019-11-02 11:44:4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所谓的“免费”只是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所采取的一种营销手段,属于商家经营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不能因为是免费赠送而忽视了产品应有的性能和质量标准。因此,“免费”不能成为商家减轻法律责任的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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