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16年到了一家公司上班,试用期合格后签订了合同,18年4月9号我找公司领导提交了辞职报告,领导不同意我走把辞职报告给我撕掉了,4月16号早上我 再次把辞职报告交到了人力资源部后就离开了公司,公司把我一个半月的工资给扣除了,在公司的两年里公司就给我交了一年多的社保,后期就给我停止了社保。请问我怎么才能要回我的工资?

2019-11-03 23: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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