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产权是住宅,但经营超市,按什么标准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
2019-11-04 09:14: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  
    (1)实行货币补偿。  
    (2)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原则上,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其中的一种补偿方式,但下列两种情况例外:  
    (1)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该如何计算?  特、一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由3800元提高至5300元  二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由3200元提高至4800元  三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由2500元提高至4300元  四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00元提高至3800元  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获悉:经市政府批准,修改后的《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将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该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修改的核心内容是对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货币补偿标准和房屋拆迁建筑面积补贴标准的调整;强制拆迁中有关主体、被拆迁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及附属物的价格评估程序等问题的进一步明确。
      据悉,《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以来。随着我市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办法》中的很多条款已不适应城市的发展,为完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更好地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修改此《办法》。
      修改后的《办法》的核心内容是:拆迁住宅房屋实施货币化补偿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主要以市场评估价格为拆迁补偿依据。如果市内区被拆迁的房屋,市场评估价格不足下列标准的,由拆迁人按下列标准予以货币补偿:房屋特、一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300元;房屋二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800元;房屋三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300元;房屋四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800元,分别比原办法提高了1500元、1600元、1800元和2000元。
    考虑到进一步提高市民的住房水平,修改后的《办法》还调整了房屋拆迁建筑面积补贴标准。如果市内区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每户原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下列补贴标准的,被拆迁人应增加面积予以货币补贴:房屋特、一类区建筑面积不足35平方米的,按35平方米计算;房屋二类区原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计算;房屋三类区原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计算;房屋四类区原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
    增加面积部分的补贴,依然按照房屋所在类区的房屋拆迁最低货币补偿标准的70%计算。  对于涉及当事人利益的被拆迁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及附属物的价格评估,《办法》明确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选定并委托一家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共同选定委托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随机抽取或抽签确定。  另外,针对市民关心的市内区被拆迁房屋最低货币补偿标准、拆迁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补贴标准的调整,今后将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适时修订并公布施行。
  • 怎样查询二手房的房屋?

    (一)仔细查看卖房者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大家都知道买房时要看卖方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证件。但是,某些情况下卖房者还应该具有一些其他资料,例如出卖共有房屋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该房屋的书面意见;房屋已签订出租协议的应由房屋出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房屋没有抵押权的,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其转让该房地产的书面意见。
    (二)主动去房产管理部门查询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在这里要提醒购房者,一般只有业主和律师才可以去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房屋产权,一般房产管理部门或者国土局会接受律师的查询。因此,如果购房者需查实产权状况,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查询。
    (三)留意查询房产是否有债务负担
    购房者还要看该房屋是否有债务负担,或者权利有瑕疵,如抵押贷款合同的还款期、利率、本息。房屋租赁协议中的租金、租期等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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