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开出租车的,开车把电瓶车撞了,车上两个人轻伤没有骨折之类的,现在就医药费方面我已经垫了四千五交警大队交了两千,现在我没钱垫付了,他们起诉我,我保险30万没有不计免赔,后面的保险公司赔偿完我还要赔偿吗?能不能全报!

2019-11-04 19:14:4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首先保险公司进行追偿时需要满足下面的条件:
    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2、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已实际赔付保险金;
    3、仅限于以下的法定的三种情形:
    (1)驾驶人还没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比如还在参加驾驶证资格考试;
    (2)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4、追偿权的金额以实际给付的赔偿金额为限。
    确定属于保险公司可以追偿的范围后,追偿的范围还要受以下的限制:
    1、受限于受害人对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范围;
    2、限于保险公司实际赔偿给受害人的范围;
    3、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的赔偿,应限于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