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跟劳务公司签的合同,去工厂上班,上了一年两个月了,就因为车间月底不给我们签加班单,车间领导答应让我们签加班单,可是过了好几个月了,没有看到加班单,我们六个人一起去人事咨询有没有签加班单的制度,人事说有,可就因为这事,公司领导说我们聚众闹事,损坏公司形象,说要开除我们三个劳务派遣工,有三个是正式工不开除,这样的情况开除,公司赔偿我们吗?怎么赔,现在我们跟劳务公司签的合同没到期,劳务公司给我们在换一个用工单位,可福利待遇没以前的好,我们不同意,劳务公司是不是得给我们赔偿。

2019-11-06 12:03:3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损害赔偿之人身损害赔偿方式:人身损害的物质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一次性给付、继续给付和定期金给付三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方式: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1、判决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
    2、判决分期付款方式:需赔偿权利人同意,应当加上法定利息。
    二、 继续给付方式:
    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的,赔偿权利人(不受诉讼次数的限制)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三、定期金给付方式: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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