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婚前一方买房,付得首付,登记个人的名字,婚后加名,共同还贷,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
2018-08-31 16:3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一方按揭买房,婚后另一方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去当地房管中心办理。有贷款加名的话,必须征得贷款银行的同意;没有贷款可以加名的,要到房管部门办理。贷款尚末还清的房屋,一般不能变更房产证的的名字,如果要变更,首先需要变更房屋的抵押人。
    首先到贷款银行,凭结婚证向银行提出增加共同还款人,将对方的名字加入到贷款合同中的“还款人”中;然后银行会变更房屋抵押权证上抵押人的名字(增加对方的名字)。房产证尚末办理,办出来的房产证就是两个人的名字。
  •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共同出资全款或者按揭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3、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后增加另一方名字的,视为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该方名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