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驾驶三轮摩托车正常行驶与逆行的两轮摩托车相撞,当时两轮车主脸皮外伤,他问我要200元,我老公说不愿我,他说你给我脸包扎一样,我给他180元,他走了,过半小时他又找到我老公,他说他尿里有血,得去看医生,他把180元又给了我老公,这时我老公打了110,交警队来了说他不逆行有啥事,现场已经清理了,他撞的是我老公三轮车的左边,然后他去医院检查了,他给我老公打电话,他说他肾出血得做手术,当天做了手术,他在医院一个月左右,他说花3万多元,我老公说不愿我,没给他拿,事后交警队出示了一张他逆行我老公正确行驶的表,我们私下解决不了,现在他把我老公起诉到法院,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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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
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
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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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