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单位拆迁了,现在工作地点离家远交通不方便,如果我提出终止劳动关系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关系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您好,我们单位拆迁了,现在工作地点离家远交通不方便,如果我提出终止劳动关系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2019-11-09 14:45: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解除 终止 程序】《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办结工作交接是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违法解除要求支付赔偿金的案子,应该申请劳动仲裁而不是去劳动监察
    申请劳动仲裁,有专业人士指导,劳动者胜诉率一般超过95%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
    需提供: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等。
    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之后开庭审理,并且会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在立案后60天内下达裁决书。
    对于裁决书不服的,收到裁决书15天之内可以起诉到法院。劳动仲裁委不收费,在职或离职一年内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经济补偿金是劳动法规定的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强令侵害者即用人单位给付的一项费用。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存在没有按时发放劳动者的工资、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灯光等情况是,劳动者可以依法请求佣人单位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在劳动法中有详细的规定。
  • 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在支付经济补偿后劳动者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以弥补其经济损失?《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上述规定,在法定情形下,劳动者可同时向用人单位请求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可以并存。  [操作指引]实践中赔偿金多适用于劳动监察程序中,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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