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土地纠纷村里有人到家里闹事打人,后来警察来了只说让调解,不行打官司,并没有对打人者进行任何处置,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进行拘留么?

土地纠纷
2019-11-09 19:53: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遇到打人闹事的情况建议及时报警同时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如被打伤对方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受害者同时还可以获得民事赔偿。首先得看您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如果属于则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不属于,那么再看对方受伤程度
  • 派出所可以组织进行调解,但这不属于法定义务。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公安机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不是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也不是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前置条件。当事派出所在双方发生殴打至人轻微伤的治安案件后,出于解决矛盾的目的,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可以根据调解结果来决定是否予以处罚;但如果没有经过调解即进行处罚的,公安机关的处罚并不违法。
    当然,如果当事人想主动调解的,也可以向派出所提出调解申请,由派出所根据对方的意愿来决定是否需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 打人治安拘留最长15天,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具体由公安局处理.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三)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四)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作具体分析。通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区别党在各个阶段的方针、政策,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切忌用简单、武断、一概而论等解决办法。
      
    (五)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规定,保护原社队或个人的应有权益。
      
    (六)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议未解决前,如无法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维持现状时,土地管理机关有权指定临时使用单位使用,以保护争议的土地,争议双方均须服从,不得借故破坏土地及其附属物,不得煽动群众闹事,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占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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