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贷款买房,房屋价值80万,其中首付50万,贷款30万。首付部分为丈夫出资10万,丈夫父亲出资40万,首付发生在婚前,房产登记在丈夫名下。现婚后我作为妻子,想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请问贷款还清后,房屋产权按照80万价值计算,我是否是占有15万,而不是我与丈夫一人一半?

2018-08-31 19:0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贷款的房屋无法直接办理加名或更名手续,需要将贷款结清后,解除抵押登记后再增加共有人。夫妻之间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记费,夫妻以外的关系人或非关系人只能通过买卖份额的方式增加共有人。
    具体流程:
    1、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2、办理提前还款,领取结清证明、它项权证等资料
    3、拿银行出具的资料和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在房管局办理与贷款银行的解押手续
    4、现产权人及共有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房管局办理增加共有人更名或过户手续。
  • 你好:
    1、没有还清贷款的房产无法加名,必须先还清贷款;
    2、如果还清之后,可以先结婚,再去房管局进行加名,这样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增加夫妻一方为共有人是不需要缴纳税费的;
    3、如果是结婚前加名的话,就属于赠与行为或者交易行为,需要缴纳多项税费。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
    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
    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 房产证上增加夫妻另一方名字,首先需要还清银行贷款,再到房产部门撤销该产权的抵押,在房屋产权清晰后夫妻双方再持身份证,房产证办理增加名字的手续。如果双方为男女朋友、未婚夫妻等,尚不具备法律夫妻关系,要进行婚前产权加名,则只能是通过买卖(不具备直系亲属关系)或者赠与(具备直系亲属关系)的方式,转移部分产权,进而增加对方为产权共有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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