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乌鲁木齐产假规定158天,公司只给158天,能自己休够158天吗

妇幼权益
2019-11-10 13:07: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你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你已经参加生育保险,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其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一)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本人原工资照发,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企业予以补偿。
    (二)女职工怀孕后,在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就诊,因生育或者流产所需符合规定项目和标准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和医药费等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之后的医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按照有关规定支付。超出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含自费药品),由职工本人负担。
    (三)对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及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为不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